(分析师赵娜、陈聪)数字经济浪潮下,以移动支付、外卖点餐、直播带货等多种消费形式为代表的平台经济频频出圈,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数字经济治理、平台企业监管相关的议题成为业内关注焦点,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就如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建言献策。
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载体,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网络信息基础设施为重要支撑的新型经济形态。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大量线下经济向线上平台转移,平台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同时,其风险和短板也逐渐暴露——“二选一”“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等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频发,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
短板暴露加强规制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相关监管部门已在平台经济监管方面重拳出击,阿里、腾讯、美团等头部平台企业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而被从严整治。一些头部平台利用资本优势形成垄断行为,强令用户“二选一”;平台之间相互封禁形成“信息茧房”阻止互联互通;甚至利用各类算法、大数据手段,违规搜集、储存用户隐私信息等。上述手段让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更具隐蔽性,且举证难、判定难。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工商学院执行院长李孝轩在提案中表示,互联互通目前在促进平台间链接屏蔽问题的改善上已初见成效。但互联互通更多的是平台之间互相开放自身流量池,涉及到数据链互通。同时,互联互通不应该止步于大企业之间互相开放,本质上更应该是将中小企业囊括其中,为中小企业赋能。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建议,要完善监管体制,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要遵循数字技术和产业发展的规律,既要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防止平台企业成为垄断数字经济,更要鼓励、引领和规范平台企业的发展。
强化监管全球共识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完善数字经济治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要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这为后续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指明了方向。
在平台经济领域,因其独特的层次性、开放性、共赢性、动态竞争等特点,有关行为的竞争影响更加复杂,这是全球反垄断执法机构面临的共同挑战。美国政府自《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发布起,反垄断监管政策导向迅速变化,针对谷歌、苹果、亚马逊、脸书等企业进行大规模调查。欧盟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处罚力度相较美国更大。2022年初,欧洲议会表决通过《数字服务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大型互联网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同时授权欧盟委员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最高处以该公司上一财年全球销售额6%的处罚。
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发文称,有必要对大型科技公司进行监管,且事前监管可以更好控制科技巨头主导地位带来的负面影响。未来,确定“数字守门人(Digital Gatekeeper)”式的大型平台企业,或将助力政府更加精准进行事前监管,避免传统滞后掣肘的监管救济。
在代表委员看来,当前国内外反垄断措施趋严,而平台经济是事关我国数字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遏制垄断行为、保护创新是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互通开放、规范有序、保障安全数字经济生态的必然选择,既是行业所向、大势所趋,也须多方联动、久久为功。(参与记者:王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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