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3月1日在京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宫鸣介绍,意见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个维度,对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出要求,强调综合履职和综合司法保护。
意见提出,着力强化对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类案研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统筹保护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从维护粮食安全出发,加强种业知识产权的公益保护。
在知识产权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以及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等行政执法问题的研究,及时向执法部门移送履职中发现的相关案件线索,促进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当前,商业秘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对此,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采用盗窃、利诱、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以及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的打击力度。
意见强调,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
在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专家咨询、技术调查官等制度,加强与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最高检3月1日还发布了4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宫鸣表示,最高检将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掌握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