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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委外催收业务外包供应商入围项目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委外催收业务外包(普案催收、M3电催)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0733-2120048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作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委外催收业务外包(普案催收、M3电催)供应商入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信用卡委外催收业务的集中管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拟启动委外催收业务外包(含普案催收、M3电催业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引入200家机构(如符合要求的机构数量低于200家,以实际入围数量为准)。入围机构可同时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和全国各分中心提供委外催收服务。合同服务期限2年(起始日期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开启委外催收业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招标内容

2.1 项目需求内容:委外催收业务外包(普案催收、M3电催)供应商入围项目。

2.2 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2年(起始日期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但不包含分支机构,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事务所类型的提供执业许可证(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资产管理、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商务代理(代办)、信息咨询(商务、经济、法律)、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拥有固定的、安全设施完善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至少具有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求下列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信用卡催收业务的合作经验,且合作1年以上;

3.5投标人前述第3.4条提供的催收业务合同须为已执行合同;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律所负责人、股东、高管(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副总监、主任、副主任、财务总监、副总监及以上级别人员)不得受过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

3.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律所负责人、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人行不良记录(即个人信用报告最长逾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

3.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律所负责人、股东、高管(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副总监、主任、副主任、财务总监、副总监及以上级别人员)无招标人关键岗位近三年离职人员,与招标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

3.10 投标人须承诺未开展且在服务期间不开展发放贷款业务;

3.11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被政府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或业务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清算状态,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12 投标人承诺董监高及投标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员工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招标人员工在投标人公司无任何股份持有或他人代持有关系,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3.13 本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

3.14 投标人不在招标人禁用名单中;

3.15 本项目不接受2020年1月以来招标人解约的合作机构投标;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期限(即报名资料准备期):2021年03月08日起至2021年0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邮费自理(到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3.1 线上购买:

投标人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如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满足资格要求,应在报名资料准备期内,按招标公告附件准备报名资料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报名资料指定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安排专员处理报名资料,如资料齐全,该专员将邮件反馈报名状态并告知“投标人编号”(该编号为重要信息,请投标人切勿遗失)。

投标人发送报名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报名资料指定邮箱后,如30分钟内未收到“邮件已查收”的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统一发送时间:2021年03月23日17时00分,未在2021年03月23日17时15分前收到招标文件的,请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7日09时30分。

本项目仅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因疫情防控,不接受现场递交),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快递费用投标人自理),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待定,投标文件最早寄达时间:2021年4月12日。投标人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至少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寄出投标文件后,应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接专员邮箱。

5.2 开标地点:待定。

5.3 开标会形式:因疫情防控,不开展现场会议,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视频参会,开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1日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请将单位、姓名、电话等信息发送至yinuobidding#163#com获取“供应商入库登记表”;未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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