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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了解到,一季度末,吉林省绿色贷款余额2264.99亿元,同比增长28.3%,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20.6个百分点;绿色信贷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例达到25%;吉林省内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银行机构达到117家。
一季度,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制定印发《关于实施金融供给增效行动的工作方案》,引导吉林省银行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到绿色低碳领域,将吉林银行、长春发展农商行、白城农商行3家法人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使用对象范围,进一步引导地方法人机构加大对绿色转型的金融支持。
同时,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制定印发《吉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方案立足应披尽披、先行先试、真实可比和依法合规等四项原则,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吉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面覆盖,持续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缓解绿色投融资信息不对称,优化资金配置,推动金融机构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
在支持市场主体发行绿色债券方面,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制定出台《绿色债券支持企业筛选标准》,在“吉林省企业债务融资项目储备库”中遴选出“绿色债券支持企业名录”,包括成熟层企业21家、培育层企业19家;推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国首单碳排放权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0.62亿元,预计每年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1万吨,节约标准煤0.43万吨。(王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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