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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15日召开的乌鲁木齐海关关区工作会议上获悉,新疆作为全国9个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中唯一的沿边省区,乌鲁木齐海关找准工作结合点、发力点,着重探索促进新疆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目标、措施和路径,制定出台了《乌鲁木齐海关促进新疆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四十条工作措施》。
1月11日,商务部等14部门公布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该项试点工作对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建设意义重大。乌鲁木齐海关对标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任务,制定出台的四十条工作措施确保做到推动内外规则对接、推动平台作用发挥、推动监管机制完善、推动物流枢纽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推动新业态发展、推动国内国际合作交流、推动产品品牌和质量双提升、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乌鲁木齐海关通过建立法规政策清单,为内外贸企业一体化发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进一步拓展综合保税区、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自贸试验区(申建中)、监管仓库等各类平台功能,丰富业态模式,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便利的硬软平台条件。持续围绕企业信用培育管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检测流程化、技贸措施应用等开展深入研究。在支持中欧班列以及多式联运发展、促进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充分用好两种资源,大力发展能源、矿产、木材、粮食、果蔬、饲草料等产业,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提升边民互市、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质量。加强国内跨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国际多双边合作交流,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促进内外市场衔接联通与一体化发展。对标优质营商环境标准,聚焦辖区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持续补短强弱。
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李开益表示,海关将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牢牢把握好新疆当前大好的发展机遇,切实将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到位,积极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推动新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走深走实,着力将新疆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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